一般纳税人在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,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吗?

 

来源:创业之家   时间:2020-06-04   浏览量:1518次


 

摘要:一般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权应注意哪些问题?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,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吗?一般纳税人在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,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吗?

 

答: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,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,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(减)税权声明,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。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,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,并可以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。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销项抵扣的计税方法,出于纳税核算便利性和进项抵扣准确性的考虑,对一般纳税人来说,现行规定是,一经放弃免税,36个月不得变更,且应按照应税项目来放弃免税,而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,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。

比如说,某一般纳税人兼营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,在疫情期间均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,该纳税人可以选择就其提供的所有餐饮服务享受免税,向客户开具税率栏标注为“免税”字样的普通发票;同时就其提供的所有住宿服务放弃免税,向客户开具专用发票。但无论是餐饮服务还是住宿服务,都不能就开具专用发票部分收入缴纳增值税,其他未开具专用开票部分收入享受免税。

 


 

以上是【创业之家小编整理:一般纳税人在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,可以选择放弃吗?】,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,请访财会知识栏目>>

创业之家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,提供全面、专业、高效的企业服务。包括:代理记账、注册地址出租、代办公司注

册、会计记账、社保代理、会计代理、用友代理、出具审计报告、公司注销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筹划服务等。

咨询“创业之家”客服,即可办理相关业务,客服电话 13522780767(刘经理)

Responsive image